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还要在“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e./login.jsp》中进行网上申报);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盖章,写上与原件相符
三、法定代表人复印件;
四、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文件,或者明确1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文件、学历复印件;
六、辐射工作人员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材料复印件,或持有的上岗证复印件;
七、配有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
八、健全的射线装置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护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
九、人员培训计划;
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十一、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监测评价报告;
十二、辐射安全许可证(新证不需要,其他均需要提供)。
辐射检测辐射污染被公认为排在大气、水质、噪声之后的第四大污染源。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把辐射列入必须控制的主要污染物之一。我司为客户提供辐射防护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CT、DR、放射源等卫生类辐射防护监测
监测项目
X射线、γ射线、紫外辐射环境振动
检测意义
了解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辐射强度及防护能力,发现存在隐患,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健康
个人剂量监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保存期限是多久?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个人剂量监测第十五条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参加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
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时间和格式,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数据逐级上报到。
第十七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拟定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汇总分析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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