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从事食品销售类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的合法经营凭证,凡是销售食品的各类市场主体都需要办理后方可经营,那么,如何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呢?
申请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加工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类别,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符合《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0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02.无《营业执照》的需通过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03.能反映经营场所面积,房屋结构,门窗及通道,设施设备布局的图纸及文字说明;
0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05.食品经营场所地址与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证书上地址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交食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明复印件);
06.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以及自动售货设备上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07.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和散装酒的,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或供应商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生产单位或供应商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
08.在经营场所外设置(包括自有和租赁)仓库的,还应当提交仓库地址,后边环境,面积,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布局等说明文件,以及仓库合法使用证明(租赁协议);采取委托形式贮存食品的,还应当提交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含有食品贮存要求的委托协议。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批审区域: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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