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涉及程序: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以下情形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外设立专门的门市部,销售自行生产加工的食品或兼营其他食品的。
2.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商场,超市内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从事现制现售食品经营的。
4.机 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开办单位食堂的。
5.无实体门店但有食品贮存场所,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或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网站打印);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等文件;
4.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产权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明;
8.市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成都需要注意的事项:
食品经营许可应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属地管辖,先照后证,一审一核,一地一证的原则,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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